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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劳保基金必须执行统一的计取标准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未知 日期:2012-6-21 11:51:22 人气:
      针对近年来部分地区擅自将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改变为按照工程项目建筑面积计取,有的甚至以优惠政策为名降低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的情况,6月28日,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劳动保险基金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部分,是建筑企业交纳社会基本养老金的主要来源,是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更不是政府基金,任何地区和部门违背劳动保险基金的计取原则,造成基础、安装、装饰装修、消防等分包专业工程劳动保险基金流失的行为,侵害了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越权行为。 通知强调,所有新开工项目都必须按照省政府规定,向业主(建设单位)按建安工程造价3.5%的标准计取代收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各市州、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向业主(建设单位)按建安工程造价3.5%的标准计取代收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凡是改变了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征收办法和标准的,要尽快纠正到位,以保证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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